1.
在临床一线间转岗:因个人因素要求转岗的护理人员,向护理部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情况,护理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具体实际护理工作情况是否适合调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
从临床一线向非一线转岗:临床一线护士45岁以内(45周岁)不允许向非临床科室转岗。
45岁以上临床护士向非临床转岗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上报护理部,护理部上报院长。
3.
护理单元护理人员因病或身体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供上级医院诊断,经科室同意,护理部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考虑给予调配。
4.
非临床科室间转岗:一般情况下不不给予调配(医院工作需要除外),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