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人社发〔2015〕96号)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实现就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折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不需办理暂停手续,即可直接办理职工医保新参保手续。
1、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时,以参加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折算,缴费满一年,折算3个月职工医保。
2、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需先办理职工医保暂停手续,再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手续。
3、居民医保继续沿用职工医保个人编号,住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