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应按下列流程申报:
1、个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基层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初审人员条件并录入扬州市就业创业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
3、审核公示。区(功能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同时进行系统数据比对,审核无异议的,在本区人社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核准拨付。市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系统数据进行抽查,核准汇总后拟定市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资金申请报告,报市财政拨付安排资金;
5、资金发放。区(功能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省社会保障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