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弥补亏损后形成 可供分配利润。
五年尚未补足的年度亏损,可供分配利润= 净利润=年初 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它转入。
2、提取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① 法定盈余公积:净利补亏后的10%,可用于补亏、分利(补亏后不过 股票面值的6%)、投资。
累计金额达到企业 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
② 法定公益金:当年净利的5—1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按 公司章程或 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使用。
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提取的公积金。
3、 投资分红后形成未分配利润——分配投资报酬。
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总额。
4、未分配利润。
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投资者间进行分配。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按规定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依照以下顺序进行税后分配: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向所有者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