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级妇女组织写出本部门或单位建立基层妇女组织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妇女组织的依据和理由、妇委会组成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 做好选举准备工作。主要是对女职工进行选举教育;酝酿、确定妇女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妇女组织批准;研究制定选举办法;制作选票等。
3. 召开女职工(或女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具体步骤:
(1)宣布开会;
(2)统计到会人数;
(3)通过选举办法;
(4)介绍候选人情况;
(5)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6)分发、填写选票;
(7)投票;
(8)计票;
(9)宣布选举结果;
(10)宣布大会结束。
4. 召开妇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5. 报请上级妇女组织审批。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进行选举的情况和选举结果等;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分工情况。
6. 上级妇女组织批准后,及时向所属妇女组织和全体女职工公布
凡是妇女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单位组织均须建立妇联。
按照妇联章程规定,成立妇联须经同级妇女代表大会,通过和同级管理部门审核,报上一级妇女组织备案。
妇联执委会和妇委会由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