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要求取消燃气初装费的决定在珠海成功“落地”,昨天,珠海市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建设费,同时管道燃气价格将听证,已交建设费的用户拟予气价优惠。
通知明确表示,从2006年12月26日起,除有合同约定外,珠海市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建设费,今后,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用户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此类费用。
珠海管道煤气需小区整体报装,业主不需要初装费,只需按月缴纳煤气费就可以了。
珠海有关部门明确居民管道燃气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规定商业用户收费上限珠海市管道燃气建设费收费的标准将明确为居民住宅每户2800元,其中市政管网建设费(含点火费)1300元,小区庭院及户内管建设费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