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上的审核,指的是审查核定;而银行学上的审核,是指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审核是指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CCA2101:2005标准第2.13.1条)。审核主要是指对管理体系(如成本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等)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的检查活动和过程,就审核的方式来说审核具有系统性和独立性的特点。系统性是指被审核的所有要素都应覆盖;独立性是为了使审核活动独立于被审核部门和单位,以确保审核的公正和客观。 审核通常包括:
1、内部审核,也称第一方审核。
2、外部审核,包括顾客审核(也称第二方审核)和认证机构审核(也称第三方审核)。 审核是经过授权和获得相应资格的审核员所从事的活动,是审核员收集客观证据,发现不合格,以促进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
审核证据: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它信息。
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审计准则是把审计实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善的惯例加以概括归纳而形成的原则。它虽不具备法令的强制力,但审计人员从事审计时必须遵循。美国审计总署(政府审计)于1972年颁布的审计准则中指出,“审计准则是对所进行的工作的质量和充分性的总的衡量,它与审计师的专业资格有关。”
审计准则,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所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的专业指南,也是判断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准绳。
审核发现概念: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 审核发现可表明符合或不符合审核准则,和(或)识别出改进的机会。 在审核过程的适当阶段,审核组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评审审核发现。 符合项应予以归纳,指明所审核的场所、职能、过程或要求。符合项的每个审核发现和其运气性证据也应当予以记录。 不符合项及其支持性证据应当予以记录。对不符合项应当分类。不符合项还应得到受审核方合适的代表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