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将物业维修基金交给城建局后,城建局应当建立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存放物业维修基金,并将相关金额及时记录在账簿里,确保资金安全及透明。
城建局应当实行收支平衡制度,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定期公布物业维修基金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并定期向业主公布基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余额等信息,以保证基金真正用于物业维修和维护。
同时,城建局应当配合业主的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物业维修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收到专项维修金时
借:现金等
贷: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
(2)用于专项维修支出时
借: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