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管公房可以向单位提交申请,按照相关流程购买产权,流程如下:
1、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领取购房用的有关统一表式资料。
2、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的职级、工龄,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3、售房单位根据职工家庭提供的证明等文字资料,按照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规定,核准后把有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职工家庭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1000元。
4、购房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银行(指定的建设银行)付款。
5、购房人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6、由售房单位为购房者代办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购房者应缴纳土地收益金和超面积部分房款的契税,此刻公有房屋过户成功。
如果您是在沈阳市购买单位自管房的产权,需要进行以下手续:
1. 首先,您需要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交易价格、房屋面积、产权归属等事项。
2. 接下来,您需要将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3. 在备案登记完成后,您需要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4. 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您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缴纳相关的产权登记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些许差异,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取更加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手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