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是不是,再问为啥。
现在不动产权共有形式分两种:
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
共同共有是共有人对不动产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一方不得擅自处分该不动产。
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照事先约定,或者出资,按照比例拥有不动产的权利。
《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所以,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夫妻双方名字,默认为
共同共有
,因为具有家庭关系。如果离婚,就一人一半。
但同时《婚姻法》又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及婚后的财产作出约定,该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所以夫妻双方完全可以约定不动产共有比例,
按份共有
。
另外说一句,如果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但结婚前分手,房产一般视为
按份共有
,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因为还没有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