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是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最新生育产假执行制度时已经休产假的产假是否已经休假完毕。如果是最新产假执行制度公布时,已经休产假的产假已经休完,那就不能享受延长福利。相反,如果是最新产假执行制度公布时,已经再休的产假还没有结束,那么就可以根据最新产假执行制度合理延长产假。
已经休完产假的不能延长,正在休产假的可以延长,具体要看各个单位自己的制度规定。按照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原则,一般来说都有执行的时间节点,政策出台前不可追溯,从政策执行之日起执行。也有的政策执行有滞后性,基层组织有根据大的法律法规进行内部管理制度调整的准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