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一、医保跨省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先到苏州开一个商转函,然后再到淮安办理转入手续、 参保(合)凭证转接流程
1.
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时,须先在新就业地参保,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会为参保人出具参保(合)凭证,把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给转过来。
手机上转移流程如下:
1、首先要走转出流程。需要登录原参保地的社保局网站,进入官网后选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2、进入后,填写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果没有注册过的可以选择“新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再重新登录;
3、登录进来后,选择“转移申请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
4、进入后,填写“户籍所在地”-“生成参保凭证”-“下载打印”;
5、下载成功后,会得到一份“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的文件,后面就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局网站进行转入流程(与转出流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