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厦门为例,
办理条件
1.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简称“家庭医疗共济网”)。建立了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各项费用,在其无健康账户或健康账户不足支付的情况下,可使用家庭成员的健康账户资金支付。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上述办法执行。(家庭成员是指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上述人员均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每位参保人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医疗共济网。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
2.家庭成员社保卡;
3.填写完整的《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申请表》。
具体设置步骤如下:
1,打开“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
2,登录后“参保信息修改”,“医保账户家庭绑定”,按照步骤输入即可。
3,电脑上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入“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
4,“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中输入个人信息提交保存即可。
5,自动终端机办理时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办理即可。
6,定点医院医保办理时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办理。
7,社保机构办理时需持本人及家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属地的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