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保证都是担保的方式。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保证被称为人的担保而抵押和质押是指,担保人以一定财产提供的,担保属于为物的担保。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有价证券,国债,支票,权票,东西作为抵押的,看得到摸得着的,且价值相等的物权,沒有风险。而保证,只是书面的空头东西,一但保证兑不了现,风险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