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投档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
分数优先:
每一批次每一阶段院校录取时,高考总分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投档
举例: 甲考生650分,
志愿1北京大学、
志愿2清华大学、
志愿3复旦大学
乙考生620分,
志愿1复旦大学、
志愿2上海交大、
志愿3南京大学
由于甲考生分数高于乙考生,所以甲考生先投档,
如果甲考生不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但是够复旦大学分数线,虽然复旦大学其填在志愿3,
甲也是先被投进复旦大学,
虽然乙考生志愿1是复旦大学,依然在后面投档,这就是分数高优先投档。
遵循志愿:
每个考生所填的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计算机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
说明:高考未改革省份,通常可以填6-9个志愿,新高考省份通常有几十到甚至上百个志愿,
投档时按照志愿1、志愿2、志愿3、志愿4...顺序投档,直到满足就投出,都不满足,就掉档了,只能等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录取,
所以我们要把分数最高、最想上的学校专业填在最前面,切记切记,不要乱填,如果你志愿1是个分数低的、不想上的学校,那会直接被录取的,那真是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