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综合分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以2020年度录用为例,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