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医疗保险进行了很大调整,尤其是在报销工作方面。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之前82.1%提高至8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之前的71.2%提高至73%。而在居民医保大病报销的报销范围方面做出以下提升:
1.对于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
2.对于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
3.对于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
4.对于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5%;
5.对于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