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当地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账户。
账户清算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注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注销的几种原因:
1、死亡注销前置要件:提供死亡证明。
(1)死亡人员注销时需将所有医疗费用结清。
(2)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收回死亡人员《医疗保险证》、注销个人帐户。
2、解除合同注销前置要件:提供解除合同人员有关证明
(1)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被解除合同人员有关证明和本人《医疗保险证》。
3、调离本市注销前置要件:提供调离本市手续
(1)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调离本市手续和本人《医疗保险证》。
注:以上三种不同情况的注销,均须提供本人《医疗保险证》。
医保卡注销通常有几种情况,持卡人过世了卡就失效了。在注销医保卡之前把卡里面的钱用完,带上死亡证明和医保卡身份证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注销,如果是因为参加其它医保而注销这张卡。你就要带上相关证件去医保中心进行办理停保注销业务。
【1】社会保障卡想要注销,持卡者就需要先将社会保障卡进行停用处理。
【2】持卡者办理了停用社会保障卡业务之后,申请人可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情况下,予以受理。
【4】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
【5】在依次完成上述业务之后,申请人可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