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可以这样申请救助:
1、申请者需要携带申报材料: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暂住证及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证书,以及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住院发票,一日清单等。先向当地的红十字会获取申请表,填写申请救助表。
2、逐级经村(居)委会、学校、镇(街道)、民政局审核,最后由区红会办公会集体讨论,按申助者具体情况提出救助。
3、救助发放:救助款的额度,一般结合申助者伤病情形与困难程度及区红十字基金运转情况来确定额度,重复申请者予以严格控制,原则上当年不受理重复申请。
由患者本人或家长作为申请人,向当地红十字会申请上报相关救助资料,由红十字会逐级审批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核确定资助。如不清楚具体申报救助资料及其他一些疾病救助请与当地红十字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