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每个月的使用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只要有余额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月普通门诊就诊次数累计15次以上;连续3个月内普通门诊就诊次数累计30次以上;月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计6000元以上;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计20000元以上;个人账户用完进入“自费段”和需要使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经举报有违反《办法》规定行为的。
医保卡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用于购药: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支付。
2、用于报销:去医院看病,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达到医疗保险起付线且在医保报销范围的,可以使用医保卡报销。
3、用于看病:参合人员患病时,可以用医保卡和医保手册去定点医院挂号、就诊。主要的流程为:持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