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前休学者,免缴费;
二、注册后上课前退、休学者(正式开始上课日收件者适用本条),学费退还2/3,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全部退还;
三、上课后未逾学期三分之一(依各校行事历计算,以下均同)而退、休学者,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退还2/3;
四、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一,未逾学期三分之二而退、休学者,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退还1/3;
五、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二而退、休学者,所缴各费均不退还。
具体情况是学校而定。可以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高等学校应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
学院财务部是实施收退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协助财务部做好收退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