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的通知》,本溪市的取暖费停供规定如下:
1.欠费停供:用户欠费达到15天及以上,供热企业可以停止供热服务。
2.恢复供热:用户在停供期间缴清欠费后,供热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热服务。
3.夜间停供:供热企业在夜间(22:00-8:00)不得停止供热服务。
4.特殊情况: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如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等),供热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其正常供热。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适用于城市集中供热用户,而非独立采暖用户。若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供热企业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