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的计算公式通常由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具体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排污费的计算公式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排放量:这是指单位时间内企业或个人所排放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一般以吨、千克或立方米为单位。
2. 污染物浓度限值:环境保护部门规定了各种污染物在排放中的浓度限值,企业或个人的排放浓度应低于或等于这个限值。
3. 排放系数:环境保护部门根据该污染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设定了相应的排放系数。排放量乘以排放系数,就得到了该污染物的排放费用。
4. 费率:环境保护部门规定了每单位排放量所需支付的费率,一般以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吨)表示。
根据上述要素,排污费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排污费 = 排放量 × 排放系数 × 费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排污费计算公式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公式和参数应参考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1、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 0.7 元;
2、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 3 项。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3、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4、排污费计算: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 元*前 3 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化学需氧量在前 3 项中化学需氧量每污染当量按照 1.4 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