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用谢,阿坝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阿坝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教务处统筹实施。
第二条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由教务处会同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专业的特殊要求确定。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可接收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专科各专业可接收人数可适当放宽。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两次转专业的机会。在新生入学***学期提出转专业的学生,应该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办理;在新生入学第二学期及以后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应按照降级修读的时间及流程办理。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而调整过专业的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2.凡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习刻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