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式加减可以先加减再约分,但是要注意约分的时机。通常情况下,先进行分式加减,然后再将结果约分是正确的做法。因为在分式加减的过程中,分子分母的公因子可能已经被约掉了,此时再进行约分是不必要的。然而,如果加减的分数中存在相同的分母,那么可以先将分子相加减,再将结果约分。这种情况下,约分的时机是在分子分母相加减的结果确定之后。如果在加减的过程中就进行约分,可能会导致最终的结果错误。总之,分式加减可以先加减再约分,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避免出现错误。
分母相同的情况下先加减再约分,父母不同的情况下先通分在加减再约分
一般先通分后计算,然后可以化简的再化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