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范围是漏评、漏合、错记、错合等。
凡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的,不属于查分范围。申请查分的考生请于6月26日至27日,凭《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申请查分手续。
6月28日上午10时前,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将申请查分名单(含准考证号和所查科目)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6月29日至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查分。
7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市州反馈查分结果。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考生若对自己的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情况,8月26日以后不再受理。
可以
如果考生对高考成绩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必须要填写《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县、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成绩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