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大庆市区为880元/月;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为840元/月;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720元/月;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区和绥芬河市为700元/月;绥化市区为670元/月;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伊春区、其他县级市和鸡东县为620元/月;其他各县、伊春市其他区为600元/月。
二、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大庆市区为7.5元/小时;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为6.5元/小时;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绥芬河市和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6元/小时;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伊春区、其他县级市和鸡东县为5.8元/小时;其他各县、伊春市其他区为5.5元/小时。
哈尔滨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至83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至625元
哈尔滨9区
9区城市低保标准由783元/人月提高到835元/人月
9区农村低保标准由401元/人月提高到625元/人月
➤哈尔9县(市)
9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637元/人月提高到669元/人月
9县(市)农村低保标准由401元/人月提高到441元/人月
➤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9区城市特困供养标准达到2152元/人月,9区农村特困供养标准达到1203元/人月,9 县(市)城市特困供养标准达到1686元/人月,9 县(市)农村特困供养标准达到964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