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属于生育津贴申请资格
1、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指定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入会登记,缴纳养老保险费;
2、申请人拥有满2年社会保险缴费历史;
3、属于本市计生户口;
二、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
1、申请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街道/社区居委会办事处申请填写本市生育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氐提交申请表、照片、落户证明、产管中心出具的生育证明及新生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三、报销
1、申请人到当地的街道/社区居家会办事处报销,或按照有关社保规定在支付机构办理报销;
2、按照社会保险报销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和证明;
3、凭发票、收据、流水等材料办理报销。
报销条件
1、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中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2、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3、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能享受有关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办理流程
1、本地职工配偶及外地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医疗费在医保中心报销;
2、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营养费在市医保中心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