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中考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1. 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学校,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2. 若考生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录取第二志愿学校,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3. 若考生第一、二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均未完成,则录取第三志愿学校,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4. 若考生第一、二、三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均未完成,则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其他志愿学校,直到所有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5. 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志愿不足,则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6. 若考生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其余志愿自动取消;若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则按照其第二、三、四志愿学校的顺序进行录取。
7. 若考生被多所学校录取,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确定其最终录取学校。
需要注意的是,钦州市中考录取规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年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