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罗岗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迁移户口申请。
接收单位证明。
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根据不同的入户类型,还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
配偶家庭户:配偶户口簿。
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
挂靠亲友家庭户:户主户口簿。
本人单位集体户: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配偶单位集体户:加盖配偶单位公章及同意入户意见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请注意,以上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派出所获取准确信息。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户口迁出文书及入户派出所的同意户口迁入文书,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