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暂住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近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请注意,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不能延期。办理时,全市任何一个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均可办理,也可通过“随申办”平台线上办理。
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随时间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确保所需材料和流程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