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房办“两证”费用:
房产证办理可以采取两种方法:
一是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二是自己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注意: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都存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如果贷款银行要求委托代办,就不能自己办理。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省去代办费用1000元左右,免除代缴的风险,但需要花费时间和体力。
代办需要缴纳的费用: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自己办理需交纳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
缴交税费一:契税(征收标准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1、合同签订时间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契税按照6%征收。
2、合同签订时间在1997年10月1日——1999年7月31日间,契税按照4%征收。
3、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以前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以及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及以后单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住房以及房屋用途为别墅的,均属于非普通住房,契税按照4%征收。
4、住房合同签于2008年11月1日后,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其中,武汉市普通住房标准为:
①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②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含70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若个人住房满足以上条件,其房屋契税按1.5%征收。此外,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
5、非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照4%征收;不满足于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契税按照3%收取;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单价不超过5700元/平方米(含57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契税按照1.5%收取。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又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缴纳契税可在重新购房应缴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缴交税费二:住房维修基金。
收取标准如下:2008年11月1日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
1、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2、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
3、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4、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缴交税费三:交易手续费。
收取标准如下: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缴交税费四:房屋登记费。
收取标准如下: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缴交税费五:证照印花税。收取标准如下:5元/本。
缴交税费六:工本费。收取标准如下:1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