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三年的十三万港元可谓巨款。那时大排档云吞面,一大碗只要七毫。红磡无间隔的唐楼大概八千元一层。如果能够在银行找到练习生的工,省吃俭用几年便可上车,楼价还算是在普通百姓收入可承受范围内。
根据广东银行一九六一年的一份董事会会议纪要,在银行工作的练习生每个月的薪酬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生津二百元,本薪五十元,职金三十元,总计三百元左右。这仅仅是新入职的银行最基层员工的薪水。六十年代送货司机也可以赚得同等薪酬。因此买楼付完入伙费后,每月只需供二百元左右即可,剩下一百元足以应付一个月的生活开支。至于教师和医护人员薪酬还可以供得起大一些的房子。
没多大差别,当时在内地 可值20000民国币就20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