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责任,特种作业人员转借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风险,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
无论相关证书注册管理办法,还是建筑法、招投标法,都严格规定挂靠是严格禁止的行为。而且目前建筑工程都是终身负责制,如果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事故,挂靠在公司的证书持有者也将被追责,甚至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