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怀孕期间休假的规定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孕妇在坐飞机的时候是可以提前登机的
在办理手续的时候表明孕妇的身份,工作人员就会按着国家法律规定,帮助你提前登机
怀孕假期规定的天数:
1.女工有权享受98天产假,其中15天可休产前假;
2.难产,产假增加15天;
3.多胎分娩,每名子女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4.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有权休15天产假;
5.怀孕至少4个月的人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6.晚育产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不能做姓别检查,可以调离工作岗位,调整为你可以适应的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有三个月的产假,根据你的情况(独生子女,剖腹产等情况可能变化延长)。小孩未满一岁,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也就是上班时间为7小时)。如果交社保的话,生完小孩,可以报销。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