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和房地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相关规定,不管房屋租赁期限的长短,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费不可以超过1个月租金标准的的70%。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收取租赁双方35%的中介费。
房屋租赁合同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收取房东70%的中介费。
房屋合同金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收取房东一个月租金的中介费。
上海有关部门对于租房的中介费用有相关规定,就是以不高于月租金的百分之七十为标准。就是说每月租金在五千元的话,不得高于三千五百元以上。只要在这个范围之内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己制定中介费或和业主商量方案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