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最多一周左右的时间。
事业单位的教师最多连续请一周左右时间的事假,因为相对来说教师的任务是比较繁重的,如果教师长时间的离开会直接影响教学,而且是事假并不是病假,所以相对来说时间不能够太长,最多也就一周左右的时间,当然如果碰到具体的情况也可以和学校的人事处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