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几项属于罚款50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扣6分,罚款50元,是在限速50公里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限定速度20%~50%之间的。
解析:《道路交通法》2015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
1.1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记3分;
1.2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记3分;
1.3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记6分;
1.4 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
1.5 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吊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