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9日。
经过商业车险费改之后,上述日期之后交强险最高赔付由15万元升级至18万元。同时意外医疗从1万元升级为1.8万元,但是财产损失不变。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第三责都是赔付人家的,因此赔付完交强险额度后,才能用到商业第三者。
根据道交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有责或者无责,保险公司都要负赔偿责任。
2020年9月19日车险费改之后,交强险赔偿限额包括三部分:
1.伤残死亡赔偿最高限额18万元。
2.医疗费用最高限额1.8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2000元。
交强险赔18万元是什么时候开始?
交强险赔偿十八万元就是从2020年9月开始执行的,因为国家有关部门于2020年9月下文件,效对交强险赔偿数额进行调整,将交强险医疗费从10000元调整到18000元,将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从11万元调整到18万元,所以交强险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18万元从2020年9月开始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