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包括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具体如下:
1.生育津贴: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生育津贴支付期最长为5个月。如果享受的生育津贴超过5个月,则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2.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参照职工医保门诊计划生育手术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给予个人全额支付。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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