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考指标生计划根据各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主管部门即产生。
市区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70%,特长生计划和统招生计划占30%。 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使用。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对分配到指标的考生,投档指标生志愿学校时加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