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率征收是一种简化征税方式,通常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销售额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实际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指按照国家规定,根据所属行业和纳税人类型来确定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是为了方便计算而设定的一个标准扣减数,可参考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征收率和速算扣除数可能不同,具体应参考当地税务局公布的规定。另外,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核对销售额是否已扣除了相应的非货物销售项下的增值税及其他应纳税款等费用。
计算方法:公司的收入×征收率=应纳税所得额A再用A×适用税率=应交所得税
如A=3万以下,则适用税订为18%,如A=10万以下,则适用税率为27%,如A=10万以上,则适用税率为33%.
定率征收公式: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定率征收、年终结算征收方法的征收率计算及运用公式如下:征收率=【上年产品课税金额*适用税率-上年扣除税额】/上年产品课税金额*100%;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产品课税金额*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