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放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世袭制。这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帝位及爵位世代相传的制度,取代原来的禅让制而出现。如,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秦始皇首创的帝位世袭制,还有西汉初期分封的同姓诸侯王,以及唐朝割据的藩镇都是世袭的。这种世袭制通常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继两种方式,具有极强的封建性。
宗法制是对世袭制的改进。它确立了传位的三项基本原则:传子不传弟,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幼。就是君主死了,有儿子的话,不管年纪多小,少不更事,君位还是传给儿子,而不是传给兄弟。
只有没有儿子,才考虑传位给兄弟。但往往是没有儿子从旁门中过继一个侄子做儿子,或者长子死了传位给长子的长子(长孙),也不传位给兄弟。
夏朝宗法制是王位世袭制的依据。夏朝的宗法制是对家族内部继承顺序的规定和依据,嫡长子是大宗有权第一顺位继承爵位,其他儿子是小宗继承爵位顺位在后。而王位世袭制就是上一代国王将王位传给下一代国王,他的传承依据便是大宗小宗的宗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