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受理
(一)国网客服中心受理客户投诉时,应初步了解客户投诉的原因,尽量缓和、化解矛盾,安抚客户,做好解释工作。若客户明确表示其权益受到损害,要详细记录客户所属区域、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投诉时间、客户投诉内容、是否要求回访等信息,根据客户反映的内容判断投诉级别,并尊重和满足投诉人屠名和保密要求。
(二)国网客服中心应在客户挂断电话后20分钟内完成工单填写、审核、派单。被各单位退回的工单,国网客服中心重新核对受理信息,60 分钟内重新处理或派发。
(三)对干特殊、重大投诉工单,国网客服中心即时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报告国网营销部。
(四)对于重要投诉工单,国网客服中心在派发工单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所属单位省客服中心,并跟踪各省公司的处理进度。
(五)客户通过其他方式向国网客服中心进行投诉的,国网客服中心应及时派发,相关要求参照95598电话受理要求办理。
投诉处理
(一)承办部门从国网客服中心受理客户投诉(客户挂断电话)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除保密、若名投诉工单外),6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答复客户,并反馈国网客服中心。如遇特殊情况,投诉处理时限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限办理。
(二)工单反馈内容应真实、准确、全面,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章制度等相关要求。
(三)重大、重要投诉,承办部门按照优先处理的原则开展调查、落实,每日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一次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