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情形是:
1、明知发生交通肇事,交通肇事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肇事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肇事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肇事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肇事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肇事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肇事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肇事,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肇事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肇事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逃逸认定八种情况是:
1、明知发生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
2、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
3、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4、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
5、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信息后离开;
6、接受调查时逃匿;
7、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8、赔偿不足,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强行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