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定意外医疗是否包含自费药,明确住院治疗期间是否涉及自费项目。
假设意外医疗保额>1万。假如2万吧。
假设住院医疗包含自费药。
★如果意外医疗包含自费药,且:经社保报销后(因为通常住院医疗的投保会区分是否有社保)的费用>1万,此时顺序上没影响。
举例:共花费3万,社保报销了8000,剩余2.2万。 先报销住院就是2.2-1=1.2万。然后剩下的1万用意外医疗报销。
★如果意外医疗“不包含自费药”,且:经社保报销后(因为通常住院医疗的投保会区分是否有社保)的费用>1万,此时顺序上有影响。
举例:共花费3万,社保报销8000,剩余2.2万。假设2.2万中有9000社保用药和1.3万自费药。
如果先报销住院医疗:
2.2万-1万免赔额=1.2万。这1.2万如果有3000自费药。意外医疗也只能报销9000社保目录药品。 剩下3000报销不了。
如果先报销意外医疗:
假设意外医疗保额2万,只要2.2万中有>1万的部分是社保目录内药物,就可以报销2万。此时剩下的部分可以通过住院医疗全额报销。
所以,要明确:
1.意外医疗的保额,是否包含自费药。
2.住院合计花费额度,多少是社保目录内,多少是自费。
3.住院医疗是否包含自费药。
然后再确定哪一种先后顺序对自己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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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以下部分有案例可以依据,但是毕竟操作起来费事。找专业人士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