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1. 平行志愿录取是指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报多个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2. 录取时,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投档,如果第一志愿无法录取,则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进行投档,以此类推,直到录取结束。
3. 录取时,每个考生只能被录取一次,如果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录取。
4. 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总分进行排名,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进行排名,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的成绩依次进行排名。
5. 录取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如果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录取。
6. 录取时,如果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无法录取,但是符合填报的第二志愿的条件,则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进行录取,以此类推,直到录取结束。
7. 录取时,如果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都无法录取,则按照省统一安排的调剂规则进行调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的录取规则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情况进行调整。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该仔细阅读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了解当年的具体录取政策。
1.
投档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高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高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高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高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