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房贷利息抵税,一般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抵扣个人所得税。
假设购房者A在一线城市购买总价250万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万元,剩余200万商业贷款贷20年,月均还款额将达13927.74元,其中5594.40元是利息支出。购房者A的税前月收入是2万元,按照现在的个税政策来算,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2459.02元,但是如果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那么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购房者A的应纳税额为1097.42元,减少1361.6元,相当于节省了利息支出的24%。
相比于购买普通住宅的购房者,且工资水平较稳定的人群减负效果更佳明显,所以还是很划算的。
是还清贷款还是留着贷款用于每年抵扣个税?
不划算。因其个人有房贷,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能明显感觉到每月上缴的税变少了,虽然目前无法通过APP查询到个税抵扣的明细账单。但是,个税改革对企业的影响并不大,少交的个税是有限的,企业对员工该加薪时依旧会加薪。
抵扣项等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工作量,而且个人仍需自己再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