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
患者因病情严重,本地限于医疗技术不能施治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须持经本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精神病类的由精神病医院、妇儿科类疾病的由县妇幼保健院)开具的转院手续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办理网上转诊,登记成功后患者可在转外定点医院读取转诊信息,出院时即可实时结算报销。
急诊病人因病情危急转入定点医院住院的,须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凭病情诊断证明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补办转院手续,并在异地就医平台上网登记备案,出院时即可在该定点医院实时结算报销。
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院: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申请人凭本人社保卡在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填写《浠水县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插卡上网登记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可凭社保卡在已备案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
三)在市外非定点医院住院:
在市外非定点医院住院的,需由患者先行垫付全额住院费用,待治疗终结后,凭身份证、社保卡、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按政策报销。
手续步骤:
1、经治医师/患者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
2、科主任审批,按规定报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
3、告知家属必要性及途中风险家属同意并签字,尽可能与转入医院联系。
4、必要时由医务人员及救护车护送。
5、住院部办理出院,转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
首先患者到医院就诊,先挂号,买一本儿医疗手册。到你需要就诊的科室,找医生就诊。经过一生的检查,患者的病情严重,需要住院。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患者到住院处办理入院。
患者经过一段时间住院治疗,患者的病情仍然没有好转,医生开具转院证明,患者到医保局办理转院手续。经医保局工作人员审核,领导签字。手续完备,患者就可以转院治疗。
办理转院手续的流程如下:
1、住院三天前需要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医师签署意见、医院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方可转院。
2、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由经治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