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同分考生录取细则如下:
1. 总分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语文成绩相同,数学高者优先;语文、数学成绩均相同,英语高者优先;如上条件均相同,按考生的专业课程总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2. 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及专业成绩均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高低顺序录取。
3. 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则按考生的户口所在地、民族及性别顺序录取,其中,适龄入伍入学的优先录取。
4.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无法区分优劣,应按照规定比例通过摇号决定录取顺序。
考生甲与考生乙总分相同。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排序时,按照相应高校招生章程所规定的优先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单科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若某高校的录取规则是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则考生甲排在考生乙之前,应当予以录取考生甲。
1. 内蒙古大学录取同分考生时的细则是:平行志愿优先,按照录取志愿的顺序和志愿优先级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每个志愿的同分考生进行比较,第一个志愿按照选考科目总分、文化成绩排序;第二个志愿按照选考科目总分、文化成绩和第一门专业课成绩综合排序;第三个志愿及以后依次类推。
2. 此外,如果发生同分同档,也会根据考生的文化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地区分布、符合内蒙古大学定向培养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录取名单。